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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抓好抓實促進民間投資
工作努力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3-7-24     來源:發(fā)改委    編輯:衡格格    審核:張經緯、王靜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抓好抓實促進民間投資工作努力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的通知》(發(fā)改投資〔2023〕1004號,以下簡稱《通知》),從明確工作目標、聚焦重點領域、健全保障機制、營造良好環(huán)境等4方面提出17項工作措施,努力實現促進民間投資發(fā)展各項工作目標。

《通知》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明確工作目標。要求各地方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認識促進民間投資的重要意義,明確促進民間投資的工作目標,切實抓好促進民間投資各項工作,力爭將全國民間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保持在合理水平,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二是聚焦重點領域。明確一批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的重點細分領域,發(fā)布相關細分行業(yè)的政策規(guī)定,全面梳理和發(fā)布吸引民間資本的項目清單,搭建統一的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平臺,切實做好民間投資服務對接,引導民間投資科學合理決策,加快項目落地實施。三是健全保障機制。建立全國重點民間投資項目庫,加強重點民間投資項目的融資保障和要素保障。與銀行共享項目前期手續(xù)辦理情況和資金支持信息,促進信貸資源向民間投資合理配置。鼓勵民間投資項目發(fā)行基礎設施REITs,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的投融資渠道。四是營造良好環(huán)境。優(yōu)化民間投資項目管理流程,加快項目前期工作。搭建民間投資問題反映和解決渠道,更好傾聽民營企業(yè)呼聲。建立促進民間投資工作調度評估機制,設立促進民間投資引導專項。大力推廣各地促進民間投資經驗做法,調動各地促進民間投資工作積極性。

下一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將積極會同各有關方面,切實抓好《通知》貫徹落實,推動相關措施落到實處,努力營造良好環(huán)境,推動民間投資實現高質量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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